科学、科学家、科技智库与公共决策
1 研究背景
科学和政治是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两个重要因素,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科学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已经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点问题。Bernal[1]在《历史上的科学》一书中明确谈到了科学与政治的互动关系:科学本身的初次滋长是经济和政治因素的结果,但科学一旦被树立为巩固经济和政治力量的一种手段,科学的进步就成为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个因素。Salomon[2]在《科学与政治》中指出,政治活动影响着科学家的工作,科学家的工作也影响着政治活动。
二战结束以后,科学家们开始逐渐成为当代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为政府提供关于科技发展和公共决策的科学建议。Gilpin等[3]对二战后科学家的政治参与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在科学政策领域内,对政府预算支持的日益依赖对科学家在政治过程中的独立性和责任感造成了影响。
随着公共决策对专业知识的依赖日益增强,传统的单纯依靠单个专家的科学咨询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公共决策对高质量科学咨询建议的需求,人们开始探索建立体制化的咨询机构开展决策咨询,科技智库由此应运而生。Maasen等[4]9提出智囊团作为一种与科学具有多种关系的团体已经出现,一些智囊团致力于成为中立知识的代表,另外一些则明确效忠于某种意识形态或某个政党,为决策者提供具有可靠性的知识。
在中美贸易摩擦中,中美国在高科技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使得中国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这也让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将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科学家和科技智库作为中国特色决策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提升科技实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科学与政治的关系、科学家和科技智库在公共决策中的角色与作用、科学家和科技智库开展决策咨询的制度和程序安排的研究,从保持独立性、增加与公众的互动和完善科技智库运行管理机制等3个方面,提出了推动科学家及科技智库有效开展决策咨询工作的建议。
2 科学与政治的关系
2.1 科学与政治关系的理论发展
关于科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最初的设想是把它们看作一个系统分析框架下具有不同运作规程的两个子系统,科学作为一个子系统,主要遵循真理的原则,政治作为另一个子系统,主要遵循权力的原则。这种说法假定,科学归根结底将会产生真理,而政治决策致力于维护权力。Bush[5]提出的“线性模式”价值观是这种说法的典型代表,为科学家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勾画了一种愿景:政府资助基础研究工作,鼓励新科学知识的创造,为科学家提供研究资源及人才队伍;反过来,科学家提供知识并培养新一代的研究者,接受政府资助的科学家可以自主决定其研究方法、理论、分析和成果的发表,探索的自由受到保护。
然而,Bush憧憬的科学独立性受到了来自政治领域的各种威胁,政治家总想以各种方式约束科学领域的决策,包括限制资助、操控科学咨询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篡改科学报告、审查科学出版物等;另外,科学共同体出现了大量科研不端行为;同时,科学与政治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科学越来越多地融入社会系统中,科学的新发现和新发明产生了诸多需要政治行为的参与才能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科学政治观应运而生。
Stokes[6]对Bush的观点及“线性模式”提出了质疑,提出认识目标与应用目标在本质上相矛盾、两种研究必然分离的观点:与科学本身的经历不符,对于科学与政府的关系,要重点关注巴斯德象限,即对由应用引起的基础研究的政策支持;进而提出要构建新的美国联邦政府科技投资体系的设想,即以一个更加综合的、以巴斯德象限为中心的投资体系。Kitcher[7]提出“安排恰当的科学”,建议采用某种形式的“利益相关者模式”作为对“线性模式”的替代。“利益相关者模式”不仅坚持科学的使用者应该在它的生产中发挥某种作用,而且认为对科学如何被用于决策的考虑是理解科学在决策中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委托-代理理论致力于解决出现在咨询过程中的问题,它关注知识为何介入又怎样介入,同时强调知识是通过怎样的方式与正义过程中的政治主角相联系的。更确切地说,因为问责制是双向的,它同时需要一个负责任的代理人和一个警惕的负责人[8]。Guston[9]将委托代理理论用于科学政策分析,提出从政府到科学共同体的代理问题是科学政策中最抽象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政府是委托人,要求科学共同体来执行一定的任务,公共机构向进行科学研究的私人机构或个人提供合同项目或拨款项目。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方法,可以有效管理跨越政治与科学之间边界的相互关系问题和稳定性问题。Ezrahi[10]提出了“实用理性主义者”的概念,认为即使最具技术性的政策决策也需要糅合科学判断与非科学判断。